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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主犯获无期徒刑

来源:汴梁晚报 
据新华社沈阳1月26日专电(记者范春生) 跨全国十余省市、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4.93亿元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已审结,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,一审判处主犯朱强无期徒刑。与朱强一同作案的另一被告人也被定罪量刑。

这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由公安部督办。2012年,本溪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通过各个层面搜集经济犯罪案件线索,在与本溪市国税局稽查分局共同召开警税协作例行调度会上,税务部门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:本溪某物资有限公司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。2012年3月7日,警方正式立案侦查。

侦查员调取该公司账户明细及对应银行发票,发现一名叫杜兰的女人经常往该公司存入大额资金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朱强,与杜兰系同居关系,二人通过亲属和朋友共注册5家公司,这5家公司从未有具体经营活动,且注册资本金均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进一步侦查还发现,二人注册的公司在与外省公司进行资金往来开具的发票中,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的事由一栏,填写的内容严重不符。这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中最常见的犯罪手段。

法院经审理查明,自2008年11月至2012年2月,朱强、杜兰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,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,利用以杜兰本人及其家属朋友的名义注册的本溪市某物资有限公司、本溪某钢铁有限公司、本溪某熔炼有限公司、本溪某矿业有限公司、本溪某商贸有限公司5家公司为载体,在3年多的时间里,共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262组,价税合计4.93亿元,全部进行认证抵扣。朱强、杜兰的行为均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,其中朱强为主犯,杜兰为从犯,为此依法判处朱强无期徒刑。同案的杜兰获有期徒刑刑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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